哈里森创下的,他在阿富汗南部的一场遭遇战中,利用一支L115A3狙击枪,在2475米之外精准“秒杀”两名塔利班武装分子,解救了一名深陷重围的英军指挥官。
可现在有人居然直接大波欧(双倍),还指哪打哪。这在波特曼看来,简直比玄幻故事还玄幻。要知道,2475米,狙击枪的子弹也要飞10秒左右,这期间风力、空气湿度乃至温度都会让子弹偏离。军事专家经测算认为,从2475米之外击中目标,其成功的几率不到百万分之一。可现在,刚刚那个狙击手,已经连续开火七八枪了!
凯也被震惊了,难道是什么黑科技?
“我不管他是怎么做到的,波特曼,给我盯住他,报方位,我带人去弄死他!”
“收到!”波特曼觉得这有点困难,因为距离太远了,别人就算移动,他也没有办法牵制,可军人的天职就是听从命令,他只管盯住目标,就算丢失目标,也是之后的事。
“萨吉、肉球跟我走,其他人留守,保护贝丝小姐!”对面的敌人明显不是什么善茬,带着局里的同事过去,纯属送菜。
可没等他走两步,他的手机响了。凯原本没打算接,连看都没看,就直接挂了。可这个电话非常倔强,响个不停。凯也无奈,拿出手机。是罗根。
“罗根?你有什么事?我这边有点忙,如果不是很重要的事,我过会给你打回去。”
罗根是一个老古董,他不会电脑,连电话都只会使用旋转号盘电话机,用手机的时候,手笨的跟大笨象一样,他到现在唯一会做的就是接电话,其他的东西完全没办法。至于家里的电器,除了烤面包机和遥控器,其他的全部一窍不通。
要不是现在正忙着,凯真想听听罗根为什么给自己打电话。
“嗯……我也不确定重不重要,但我听到枪声了。我觉得必须跟你说一声?”
“枪声?哪?”凯一开始并没有联想到对面的狙击手。
“就在你们后山。”罗根的声音很平静。
凯刚刚准备去拉开车门手顿住了。“哪儿?”
“你们警局的后山。”
居然被罗根碰到了!
“你身边有谁?”凯一开始就知道,让波特曼盯住对面的狙击手有点扯。刚刚说的五公里,是从狙击点到他办公室的直线距离,而他们想要赶过去,可就不止要走五公里了。等他们赶到那,那混蛋估计早跑没影了。
所以凯就没想过自己能抓到那混蛋。他真正想做的是,到了山上之后,直接把廷达罗斯猎犬放出来,让猎犬去追击那混蛋,凯都跟猎犬们说好了,这次这个猎物他们可以随便玩,最好把它吃的一点都不剩。
可没想到,那个狙击手的运气比想象中的要差的多。罗根居然在附近。
“就坦克和我在一起,老板让我们上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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