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傅是大公司,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知名度,一旦气势汹汹地跟对方打官司,对方稍微撩拨一下舆论,自己无疑是给对方打了个天大的广告。
各种街头小报为了夺人眼球,还指不定怎么编排呢。
而且,即便是官司打赢了,获得赔偿的上限最多也就是几十万人民币,这点钱相对于己方损失和打官司可能造成的后果,简直就是不值一提。
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,无异于是天方夜谭。
哪怕是到后世,“傍名牌”现象也是屡禁不止,行为猖獗。
“康帅博”和“康师傅”,“激动”和“脉动”,“雷碧”和“雪碧”,“王老吉”和“王老菊花”等,简直太多了。
他们一直都在侵权,但他们的日子过得十分滋润,品牌自带热度,都用不着打广告的。
更关键是良币还不敢跟劣币打官司,不然就是给劣币打了个天大的广告,赢了也只得几十万的赔偿款,简直就是得不偿失。
“你是什么想法?”,陆坤没办法,摊了摊手,对着电话那边问道。
这事儿打官司是不可能打官司的,基本只能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咽。
“老板,要不,咱们把对方的商标买下来吧?”,黄明博想了好一会儿,才犹豫道。
“嗯?”
陆坤眼神一亮,但又很快黯淡下去。
这个法子,依旧是后患无穷。
先不谈对方愿不愿意转让“康帅博”这个商标的问题,即便是陆坤换个马甲把商标给买下来了,自己侵权自己获利,挽回一部分损失但依旧没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。
“康帅博”这个名号渐渐有了名气之后,估计一大片不知名的小作坊就会如同雨后春笋般出现了。
以侵权为获利原则的不知名小作坊,在生产和销售等各个环节都比较隐秘,尤其是经过层层经销商转手之后,想要找到真正的生产源头,非常困难。
到时候康师傅说不定会面临更严重的损失。
“那您的意思是?”,黄明博有些忐忑道。
他现在都快要恨死那个想出“黄帅博”名字的家伙了,简直让人头疼得不行。
“这事儿我想想,回头有了决定再跟你说这事儿。”,陆坤摸了把额头,在这个问题上他也没什么好的办法。
实在是法律维权成本太高,即便工商局把“康帅博”销掉了,也会冒出一大堆没有注册商标的“康帅博”。
陆坤也有想跟工商举报,但想想就知道效果大概几近于无。
这牵扯到地方保护,侵权企业的所作所为,当地政府并非一无所知,但由于这些小作坊每年纳税额度不小,对地方财政和经济发展都相当重要,在经济挂帅的大背景下,地方政府不出面帮忙遮掩,这就已经是大幸了,更别提帮忙打击这些侵权小作坊了。
即便是当地政府愿意配合,但由于市场监管系统的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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