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祚已经将波纹气功掌握到直接融化人类肉体的层次了。
这和JOJO原剧情中的卡兹基本一样。
而如今获得波纹气功的焦祚,本体力量已经超越了A+。
如果非要加一个等级,那只有用S级来形容。
力速双S的焦祚,以及力速双A+的替身。
这就是焦祚的力量层次。
不过总感觉本体比替身还强,就很离谱。
现在已经有房有女人的焦祚,必须找点事做,不然和咸鱼有什么区别?
如果不吸收鬼王的血液,焦祚在这个世界必须停留30年时间。
这段时间就算当咸鱼也会无聊到发慌。
所以在焦祚掌握波纹气功以后,便要离开此处,开始搞事。
必须要搞事。
究极生物不搞事,那还叫究极生物吗?
焦祚收拾行李,带上日轮刀,做了一副行者打扮,带着斗笠便准备出发。
次日。清穗换了发型,换成了日式妇女的发髻,然后穿着和服给焦祚准备了一些换洗衣服便靠着宅邸,说着“请早些回家,一路顺风”之类的话。
离开丘田山的焦祚,在乡间山野漫步。
他没有固定的想去的地方,就这么走一路看一路。
到了夜晚,焦祚就会穿上女装。
然后扮做夜晚独自行走的少女。
这么做是有原因的。因为大部分鬼,都是喜欢对这种没什么反抗能力的少女下手的。
而如果焦祚是男人打扮,他那一米八五的身高,加上一身的肌肉在这个平均身高不超过一米五的国家,实在太有压迫力了。
别说是鬼了,就算是鬼杀队的人见到这么高大的壮汉,都会心惊胆战。
焦祚很讨厌主动去寻找食物,所以能够吸引食物送上门才是最舒坦的方法。
然而,出发已经一个星期了,夜晚却没一只鬼来偷袭他这个浓妆艳抹的漂亮女子。
直到第八天,焦祚主动找到了一只鬼,拆了它的骨头,只剩下一个脑袋。
逼问之下,它才说出了实话。
因为整个岛国怎么可能有一米八几的女人?而且一身的肌肉也强壮的太过火了吧?
“这群鬼什么审美?”
“我可是按照女神龙舌兰姑娘的妆化出来的。”
因此。这只鬼被吃的连一块骨头都不剩。
鬼骨头和鱼骨头差不多,咯嘣脆,特别好吃。
认识到这些鬼的审美有问题以后,焦祚不再女装。而是光明正大的化身游行法师。
岛国的法师身份很好用。焦祚用法师身份的确享受了很多便利。
一路上降妖伏魔,超度恶鬼。顺便照顾一路上遇到的美少女或者美妇人,在乡间野外进行一些美好交流。
大概过了一个月,焦祚来到了一座小镇,暂且居住。并且居住在一位好心的美丽的寡妇家里。
在镇子上和俏寡妇聊天的时候,焦祚看到了一个穿着格子大衣,背着竹筐一路卖炭的少年。
焦祚眼神一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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